今天是我国的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,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实施的42周年。老话说的好,无规矩不成方圆。国无法不治,民无法不立。风雨40年,我国宪法依旧鲜活,伴随你我前行。
荀子说:“法者,治之端也。”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,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。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、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。全面贯彻实施宪法,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。宪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,它能够保证国家各项权力在法治轨道上正常运行,真正做到平等爱民。
宪法的根本目的和价值在于保障公民权利,其手段主要是设置与限定国家权力,宪法第三条规定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。”权力属于人民,权力服从宪法。宪法第33条规定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。”宪法爱民,真正做到了不徇私情,深得民心。
祖国日益强大,法治中国建设迈出新的步伐,社会公平正义,法治保障更为坚实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保障机制不断完善,社会国家长治久安。宪法规定“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,保护林木”使得祖国大地山清水秀,鸟语花香;宪法规定“国家发展社会主义事业教育,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化水平”让我们拥有了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学习的机会。
我曾无数次问自己,宪法在我心中意味着什么?我想,倘若把中国的法律体系比作一片灿烂的星空,那么宪法当属其中最闪亮的星辰。宪法的一次次修订就是一次次的打磨,一次次的更新,一次次的蜕变。直到今天,他真真切切的地告诉我,他与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都密不可分。
宪法是千千万万人民心中的信仰,是法治社会的根基。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,宪法始终是我们坚实的后盾,它保障我们的权利和自由,让我们能够追求自己的梦想,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。在此,我呼吁大家,用智慧去领悟宪法,用勇气去捍卫宪法,用行动去实践宪法!
本期主播:九(11)班刘杨爱雪